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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密集宣判“保护伞”案件,多名公安局长、副局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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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西密集审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多名公安局局长、副局长获刑。包括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三任局长谢其托、韦海、赵品初,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和钟山监狱原副调研员(副处级)莫政才。


充当柳江“毒枭”保护伞的三任公安局长都判了


5月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谢其托涉嫌受贿罪一案、韦海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进行远程公开宣判,加上此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赵品初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远程公开宣判,至此充当柳江“毒枭”保护伞的三任公安局长都判了。




柳江“毒枭”将三任公安局长“拉下水”


2019年12月18日,柳州市“6·3”重大涉黑案件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件是柳州市近年来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曾将柳江三任公安局长“拉下水”,导致他们纷纷落马。



图为张加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加爱自2010年起贩卖、制造大量毒品。同年,张加爱与同为柳江籍的被告人覃春团相识之后开始合作,通过招募社会闲散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在柳州市柳江区树立恶名,形成以张加爱、覃春团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团伙多次向原柳江县三名公安局局长及多名公职人员行贿,合计人民币132.446万元。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加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制造毒品,行贿,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其余被告人覃春团等十人被判处25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涉案房产、车辆、现金及存款均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谢其托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5月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涉嫌受贿罪一案远程公开宣判,被告人谢其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受贿所得人民币497.9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尚未退出的受贿所得人民币101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均上缴国库。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谢其托利用担任柳州市柳江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应涉毒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张加爱、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投资人、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个人和相关单位请托,为其在办理证件、业务审批、工程及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697.9万元,其个人所得598.9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谢其托亲属代其退出部分赃款497.9万元。

融水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其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谢其托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韦海犯受贿、高利转贷罪获刑4年

5月6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韦海涉嫌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远程公开宣判,被告人韦海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受贿所得人民币23万余元及高利转贷违法所得人民币58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木制餐桌椅一套,依法予以没收,均上缴国库。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韦海利用担任柳州市柳江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柳州市柳江区副区长、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长,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受涉毒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张加爱、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个人及相关单位请托,为其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23.913932万元和木制餐桌椅一套。2012年至2016年期间,韦海从银行贷款后以月息3%转借给他人,扣除银行贷款利息后,其实际高利转贷获利58.156302万元。

融水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韦海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又构成高利转贷罪。韦海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根据韦海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赵品初犯受贿罪一审获刑3年6个月


4月29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侦支队原政委赵品初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远程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品初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


审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治安警察支队政委、刑事案件侦查支队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万元。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其中:2005年6月至2007年,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邓某挂靠的两个工程总公司承建柳江县公安局相关派出所的办公楼建设等工程项目提供帮助。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赵品初收受了邓某给予的现金10万元。

2010年7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赵品初利用担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治安警察支队政委、刑事案件侦查支队政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承诺或接受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张加爱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赵品初于2017年10月和2018年8月先后两次帮助张加爱为涉嫌违法犯罪被羁押的韦祖磊、覃庆往等人向相关公安人员说情、打招呼,提供保护。期间,赵品初先后五次共收受了张加爱给予的现金42万元。


图片来自“柳州政法”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品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赵品初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赵品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赵品初身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涉黑恶犯罪人员张加爱请托为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向有关公安民警说情、打招呼,其行为构成为相关违法犯罪人员提供保护。


综上,城中区人民法院根据赵品初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


伙同他人收取“保护费”后,对黄赌行为视而不见。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斌利欲熏心,最终案发落网。


4月29日,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对林斌“保护伞”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斌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案人陈剑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伙同被告人陈剑,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查证,林斌受贿数额达343.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陈剑受贿数额为155.1万元,数额巨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林斌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林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其中237.877162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陈剑犯受贿罪罪名成立。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12月19日,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副局长林斌一案开庭审理现场(资料图)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



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原所长、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庞昆雄知法犯法,充当涉赌、涉黄场所窝点的“保护伞”,并收受贿赂。4月30日,陆川县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庞昆雄犯受贿、徇私枉法两罪,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 收受贿赂


庞昆雄利用其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所长、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查处涉赌、涉黄场所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363.5万元,庞昆雄分得278.9万元。


2017年4月28日,玉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辖区内玉林市某国际大酒店的按摩洗浴场所(以下简称:按摩洗浴场所)进行检查,发现5对男女涉嫌卖淫嫖娼,并报告庞昆雄,庞昆雄经请示领导后,将该案移交环西派出所处理。后参与经营该按摩洗浴场所的莫某轩找到庞昆雄,让庞昆雄关照。2017年6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莫某轩分多次共送了3.3万元给庞昆雄。庞昆雄在收受莫某轩好处费期间未组织警力对该按摩洗浴场所进行查处。


另查明,庞昆雄收受他人贿赂后,用该贿赂款于2016年3月28日以一次性付款56万元的方式购买了商铺一间。案发后,庞昆雄亲属代为退出赃款332万元。


涉受贿、徇私枉法两罪 获刑11年


陆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昆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6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庞昆雄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犯罪,在收受他人贿赂后而不予查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


4月30日,陆川法院依法对庞昆雄作出判决:庞昆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已查封的庞昆雄用受贿款购买商铺依法予以没收,对赃款进行没收上缴国库。



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


4月7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宁椿严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宁椿严利用其担任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沈旭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和经营的赌场逃避执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沈旭添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2.38万元。


2013至2015年,被告人宁椿严多次对以沈旭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包庇、纵容行为。


2020年1月10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旭添等26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


被告人宁椿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宁椿严身为国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明知以沈旭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从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故意不作为,使该组织及成员逃避执法查处,故意纵容该组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宁椿严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法院根据被告人宁椿严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钟山监狱原副调研员(副处级)莫政才



2020年3月23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莫政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莫政才在担任钟山监狱医院代院长、院长、十一监区监区长、九监区监区长、九监区政治教导员期间,在其所在监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结算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共计人民币24.9万元。

此外,莫政才在担任钟山监狱医院院长、十一监区监区长、九监区监区长期间,收受罪犯张树辉家属、特定关系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万元,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违规用奖励分为罪犯张树辉呈报减刑,导致罪犯张树辉共获得三次违规减刑,共计减去有期徒刑七年。


张树辉刑满释放后,继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梧州市及周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树辉等22人重大涉黑案二审宣判现场


2019年4月29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树辉等22人涉黑犯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树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及聚众斗殴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查明,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被告人莫政才退出了赃款32.1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莫政才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所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莫政才收受贿赂,为黑社会犯罪服刑人员违规减刑,其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特征。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莫政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被告人莫政才在看守所接受远程宣判


被告人莫政才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供述的该罪行属同种较重罪行,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莫政才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


5月8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原副局长覃秉吉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2013年4月到2018年9月期间,覃秉吉担任当时的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6年7月,当地警方兵分多路,开展了一次治安严打整治“飓风”行动,城南派出所在行动中查处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邱某、莫某开设的一处赌场。其中的涉黑头目邱某和覃秉吉从小就认识,关系亲密。赌场被查后,他打电话向覃秉吉求助。之后,覃秉吉要求派出所负责人从轻处理抓获的涉案人员,使涉案人员被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方式降格处理,且行政拘留都没有实际执行。在覃秉吉等人的包庇下,邱某、莫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2017年2月在原地重新开设赌场,攫取大量非法利益。2015年至2017年,这个涉黑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案件都没有得到依法处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直到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组织才被依法惩治。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12年覃秉吉担任宜州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期间,对廖振、马振文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打砸足浴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秉吉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而予以包庇、纵容,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全程采用网络直播,案件将择期宣判。

广西头条综合广西高院、玉林中院报道 编辑: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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